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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高级中学新校区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5-07-23 浏览次数:0

2025年度@漯河市高级中学新校区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2025-006

2.项目名称:漯河市高级中学新校区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约40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约4000000.00元/年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学校餐厅所需食材类,包括但不限于:冻品类、鲜肉类、水产类、水果类、蔬菜类、调料类、离蛋类、粮油类、奶制品类等(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3学年,2025-2028学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不力或遇到政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2.2.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3.食材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的,供应商须承诺在供货时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供应商须承诺在供应肉类时须提供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出具的该货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供应商须承诺在供应鲜肉时需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在胴体上加盖检验合格印章,供应商须承诺在供应蔬菜类时每周至少提供一次产品检测报告;

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需显示时间,查询时间点: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点00分至12点00分,下午15点00分至18点00分携带以下资料: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信用查询网页④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内容的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贰套(原件备查),报名。

2.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