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山市三乡医院医疗污水环保综合服务项目
中山市三乡医院医疗污水环保综合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4日09:30分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编号:GPDI-3F-2025-02044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三乡医院医疗污水环保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概况:中山市三乡医院医疗污水环保综合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年合计人民币176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中山市三乡医院医疗污水环保综合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2)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其他:无
服务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登记证书或身份证)(分支机构作为报价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线上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购买,售后不退。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平台进行文件费支付及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购买文件审核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或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按顺序上即可)。
含税售价(人民币/元):400.00元(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09:30分整(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山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4日09: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