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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快速检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5-07-22 浏览次数:0

新丰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快速检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新丰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快速检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向..@126.com发送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日09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SG25JC055

项目名称:新丰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快速检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0.00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数量服务期新丰县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快速检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1项2025年8月24日起实施至2026年8月24日目

2.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文件如有最新,按最新的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4日起实施至2026年8月24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向..@126.com发送邮件

方式:通过邮箱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8月1日09点30分-2025年8月1日09点45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09点4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日0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8日期间(每日0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向..@126.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附件须包含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复印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磋商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