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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会计事务专业数字化教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0-14 浏览次数:3

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会计事务专业数字化教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PT20251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会计事务专业数字化教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会计事务专业数字化教材”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会计事务专业数字化教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建设会计事务专业数字化教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书复印件用以核对登记信息。)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