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700MW风电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货物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ORAY-ZX-FD-S94)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五常市国瑞能源 200MW 风电项目、方正县国瑞能源 300MW 风电项目、伊春市铁力市国瑞能源 200MW 风电项目业主分别为五常市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方正县瑞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铁力市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个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五常市、哈尔滨方正县、伊春铁力市。
2.2建设规模:共计700MW。
2.3招标内容和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设备采购、运输。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4标段划分:
标段 项目名称 容量 机型要求
1标段 哈尔滨市方正县国瑞能源300MW风电项目 300MW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300MW,投标方可按照2个方案进行投标:
方案一:机组功率6. KMW,叶轮直径不小于220m,轮毂中心高度不小于125m,塔架型式采用钢制塔架;
方案二:叶轮直径不小于220m,塔架型式、轮毂中心高度、功率由投标方自主推荐;
机组应为低温型风机(满足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条件),2个方案需进行技术对比及经济分析并做出最优推荐,为保证与批复容量相等可采取不大于2种机型的混排方案(如超容量配置,需要提供不超容量发电控制策略,且配合通过当地电网公司审核通过)。
2标段 哈尔滨市五常市国瑞能源200MW风电项目 200MW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投标方可按照2个方案进行投标:
方案一:机组功率6. KMW,叶轮直径不小于220m,轮毂中心高度不小于125m,塔架型式采用钢制塔架;
方案二:叶轮直径不小于220m,塔架型式、轮毂中心高度、功率由投标方自主推荐;
机组应为低温型风机(满足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条件),2个方案需进行技术对比及经济分析并做出最优推荐,为保证与批复容量相等可采取不大于2种机型的混排方案(如超容量配置,需要提供不超容量发电控制策略,且配合通过当地电网公司审核通过)。
3标段 伊春市铁力市国瑞能源200MW 风电项目 200MW 本项目装机容量为200MW,投标方可按照2个方案进行投标:
方案一:机组功率6. KMW,叶轮直径不小于220m,轮毂中心高度不小于125m,塔架型式采用钢制塔架;
方案二:叶轮直径不小于220m,塔架型式、轮毂中心高度、功率由投标方自主推荐;
机组应为低温型风机(满足项目所在地的气象条件),2个方案需进行技术对比及经济分析并做出最优推荐,为保证与批复容量相等可采取不大于2种机型的混排方案(如超容量配置,需要提供不超容量发电控制策略,且配合通过当地电网公司审核通过)。
合计 700MW
2.5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把控、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与招标机型同容量风机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及型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未提供型式认证证书,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承诺在第一台合同设备交货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型式认证证书(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100台单机容量6.OMW及以上风电机组国内供货业绩,其中至少30台风电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关键内容)。
3.4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充足的资金承揽本项目;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7安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投标人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文件。
3.9本项目若采用混塔方案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允许超过2家,牵头单位须为风电机组厂家。非混塔方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本次采购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报名时间内将完整的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按照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报名资料如下:
(1)投标申请表(盖章PDF版及Word版各一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一年社保证明文件;
(3)保密承诺函;
(4)联合体协议书;
(5)营业执照副本;
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通过后会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购买标书费应以单位名义汇款,汇款时请汇总缴纳总金额,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费的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