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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厂2×330MW机组脱硫BOT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11 浏览次数:10


热电厂2×330MW机组脱硫BOT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昌吉热电厂2×330MW机组脱硫BOT运营项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市滨湖乡昌滨路666号。


2.2项目规模:2×330MW火电机组。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1日至2028年11月30日,共三年


2.4招标范围:#1、#2脱硫CEMS原烟气、净烟气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25-28年脱硫系统CEMS运维委托外委服务(CHDTDZ017/17-QT-184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5-28年脱硫系统CEMS运维委托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烟气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行、维护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10-10 17:06到2025-10-17 18: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