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研发中心注塑机国际(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新建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以实现其打造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研发中心注塑机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广东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注塑机 2台/套 1台70吨卧式注塑机,1台100吨卧式注塑机。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资格要求
A.如果投标人为境内注册公司,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如果投标人为境外注册公司,需提供有效的公司登记注册证明;
B.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同一集团负责销售投标所投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其上级公司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 投标产品由制造商不同工厂生产且使用相同品牌时,予以接受。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C.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被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具有2个合同均不少于1台且满足锁模力≦100吨的注塑机的供货业绩。
同一集团全球范围内不同制造商(即同一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制造工厂)制造的所投产品的业绩,视为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说明函,说明本次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与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产品制造商属于同一集团。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卖方名称、买方名称、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和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10-16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10-23
招标文件售价:¥200/$3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