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卷烟厂原料配方库箱装梗出入库系统配套改造招标公告(19805226392303206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卷烟厂原料配方库箱装梗出入库系统配套改造(招标项目编号:0724-2510KM147114),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387.501686万元(含税)
2、招标内容与范围:完成原料配方库箱装梗出入库系统配套改造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系统方案设计(含工艺方案优化);改造所需新增机械设备、电控系统、设施及材料的供货;旧设备利旧改造;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及的软件改造;新增机械设备、电控系统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新增设备运输(含包装、装卸、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改造的系统集成及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系统交验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红河卷烟厂。
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机械设备与电控系统供货,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整体集成实施,具备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期6个月。因招标人原因,现场不具备安装、调试条件的,不计算在工期内(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6、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自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当天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提供承诺,由招标代理公司在开标当天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交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天眼查》上查询后,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③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份,邮寄费50元(若需要),文件售后不退。
注:若潜在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