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巡视巡察管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巡视巡察管理系统采购项且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 标人为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需求单位(业主)为中核核信信息技术(北京)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CNSC
2.2 招标项目名称:巡视巡察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2.4 招标范围:采购一套巡视巡察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管理类、流程管控类和数据 分析类业务等功能);另提供平台部署实施上线的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开发、部
署、培训等服务)。
2.5 项目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从合同生效时间开始,整体工期为10个月,其中试运行为3个月。本项目在 乙方进场实施后,将按照下列进度完成工作内容:
(1)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详细需求调研、系统详细设计(包含完成功能蓝图与详细设计 方案、架构设计方案、安全设计方案、系统部署方案、集成方案等)与详细设计架构评审。
(2)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整体部署实施及集成开发工作,并完成相关测试工作。
(3)合同生效后7个月完成全部试点单位流程与权限配置,经过测试、培训并通过业务方确 认,完成上线。
(4)系统上线稳定运行结束3个月后,组织系统技术验收;
(5)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经甲方确认后项目结束。
2.7 质量标准:项目系统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内提供售后服务,包含业务与技术运维 服务,需要提供多种技术支持渠道,包括驻场、电话、邮件、在线服务等,满足甲方提出的系
统保障、产品系统升级等服务。在项目建设及上线运维期间,需应甲方要求,保证所有关键业
务节点、关键项目节点的现场驻场支持。
2.8 最高投标限价:¥2400000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
(2)财务状况: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不得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评标委 员会现场查询为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5)人员要求:须承诺合同执行期间,拟投入团队人员稳定,满足项目人员经验、资历及 专业等要求,至少有两名技术运维人员和一名业务运维人员分别负责系统运维保障及上线业务 咨询工作。
(6)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授权或销售许可文件。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产品,代理商与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且仅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若代理商 参与应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 还;
4.2 发售时间: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