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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24 浏览次数:2




清远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PXC-CG-2025-014


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目录1)):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中药配方颗粒(目录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包2(中药配方颗粒(目录2)):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中药配方颗粒(目录2)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目录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中药配方颗粒(目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目录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含中药配方颗粒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在国家医疗保障局(https://www.nhsa.gov.cn/)公示的失信评定结果名单中【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医疗保障局(https://www.nhs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采购包2(中药配方颗粒(目录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含中药配方颗粒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在国家医疗保障局(https://www.nhsa.gov.cn/)公示的失信评定结果名单中【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国家医疗保障局(https://www.nhs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