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荆门市公司京山营销部购置电子大屏项目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荆门市公司京山营销部购置电子大屏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4.18415 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荆门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根据荆烟纪要(2025)24 号文件,拟对 2025 年荆门市公司京山营销部购置电子大屏项目采用竞争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谈判。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 年荆门市公司京山营销部购置电子大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3.在本次项目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响应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本次项目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内(至响应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5.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采购。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将项目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00 秒--- 2025 年 10 月 31日 17 时 00 分 00 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六、开标时间: 2025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