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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5-11-04 浏览次数:2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HTZB2025-726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择合格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项目

2.2招标范围:运输数量(暂定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运输起点:长春市轨道交通预制构件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产品存储场地

运输终点:长春市各地铁车站及各施工现场

2.3项目工期:2025年12月至2027年12月(以实际工期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2.5服务地点:长春市

2.6入围单位数量:3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运输大型货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3.6近两年没有出现过重大交通事故;

3.7拥有大型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需具有丰富运输经验的司机不少于20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 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