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库项目
项目概况
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库项目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HY2025-1103
项目名称:长春市串湖污水处理厂物资采购库项目
采购需求:寻求具备相应供货资质的供货方为我单位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等。
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随需求供货(由于水厂移交时间不确定等因素,药剂采购实际周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供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供货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入库家数:本次选定供货商3家,本项目不承诺每家中标单位采购量,每次具体实际采购时3家中标单位实时报价,每次选定报价低的单位送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供货能力;
2.2财务要求:近二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注:可提供一项或多项业绩但提供的业绩供货种类必须涵盖劳动保护用品、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否则业绩无效。)。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两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人的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