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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镇高平东外环安置区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6 浏览次数:2

三角镇高平东外环安置区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三角镇高平东外环安置区道路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三角镇高平东外环安置区道路工程

2.项目编号:YL2025-102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96792.62元,最高限价为4296792.62×(1-10%)=3867113.39元,其中税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2225.99元。

5.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含国家法定假期,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5.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