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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纳溪区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东西区连接线(东段)工程(一期)项目部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10 浏览次数:1

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纳溪区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东西区连接线(东段)工程(一期)项目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泸州纳溪区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东西区连接线(东段)工程(一期)项目部 工程由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纳溪区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东西区连接线(东段)工程(一期)项目部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所需商混及钢材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项目主线起点顺接丝厂大桥,止于泸天化园区危化品道路。线路总长1346.8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4米,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幅宽度24m=3.5(绿化带)+0.5m(路肩)+16m(车行道)+0.5m(路肩)+3.5(绿化带)。另设支线与泸天化进场道路相接,支线标准路幅7.5m=0.25m(土路肩)+7m(车行道)+0.25m(土路肩)。总占地面积约32114㎡。工程内容包括路基、沥青砼路面、交通安全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配套绿化等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主要工程量有:路基挖方563821.7m3,填方321335.5m3,软基换填片石40528m3,路面各结构层约28685m2以及交安、通讯机电、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


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包件。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只允许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资质


(2)生产能力要求:能满足供货需求,代理商不用提供生产能力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4)业绩要求:最近2年内同类供货业绩1份。需提供材料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质量保证能力:混凝土质量要求按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规定执行。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④以上信誉要求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资格审查资料”中的“(5.6)信誉要求”的要求。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具备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1)获取方式为: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 0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下载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