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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JTSGZH标段相关工程第四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15 浏览次数:2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JTSGZH标段相关工程第四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JTSGZH标段相关工程,已由国铁集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4〕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改造工程JTSGZH标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JTSGZH标段相关工程。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佳木斯市和双鸭山市境内,地处三江平原,线路起自佳木斯市东佳木斯站,向东经双鸭山市集贤县、友谊县进入佳木斯市富锦市、同江市至同江北站,由佳富线东佳木斯至福利屯段、福前线福利屯至向阳川段及同江线向阳川至同江北段三部分组成,既有线路全长256.998km,改建后线路全长258.548km,共计24座车站,其中封闭车站2座,新建车站7座,改造车站15座(包括同江北集装箱换装场)。主要包括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工程、电力及接触网工程中除房屋内部动力配电、防雷及接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含电气火灾监控部分)的工程内容,相关的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本工程工期为:109历天。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人应提供2023至20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4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5供应物资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行政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明;


3.1.6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招标文件售卖为:2025年9月15至2025年9月19 17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