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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煤矿井下三期巷道超前物探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17 浏览次数:1

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煤矿井下三期巷道超前物探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煤矿井下三期巷道超前物探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C334-CG-250831579、SXMTZB2503F-1080(G))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煤矿为基建矿井,位于沁水县郑庄镇。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62.1年,设计开采煤层为3号煤层,平均厚度5.30米;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属全井田带压开采,3号煤层底板奥灰水隔水层承受水压为5.265~12.656Mpa之间,存在顶板含水层水、构造水及底板奥灰水的水害隐患。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煤矿井下三期巷道超前物探工程:


标段(包)内容:井下三期巷道(约25024米,三期大巷图纸编号及工程量表见附表1)。采用瞬变电磁法、直流电法、震波单点法对巷道掘进前方进行物探,并出具物探成果报告,提出指导性意见。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与井下三期巷道施工工期一致(约30个月)。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瞬变电磁法技术规程》、《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浅层地震物探技术规范》、《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煤矿井下物探管理办法》等相关技术要求,通过甲方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沁水县鑫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郑庄煤矿井下三期巷道超前物探工程,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矿山地质类或物探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300万吨及以上煤矿井下物探业绩(如合同无法体现煤矿产能,需提供煤矿采矿证或生产能力核定证明或能源局网站生产能力核定的截图等能够证明煤矿产能的资料)。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


③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9月22日18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