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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病房改造项目五一路院区妇科楼2至4层医用吊塔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17 浏览次数:1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病房改造项目五一路院区妇科楼2至4层医用吊塔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受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委托,就山西 省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病房改造项目五一路院区妇科楼2至4层医用吊塔采购安装织 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Z20

2.2项目名称: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病房改造项目五一路院区妇科楼2至4 层医用吊塔采购安装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到货(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并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

2.5交货地点:(请登录)

2.6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含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 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相应规定 为准。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单位及法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 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 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均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 2025年9月21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