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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桥梁监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17 浏览次数:1

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桥梁监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桥梁监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528万元,招标人为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桥梁监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桥梁监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7日14时00分到2025年09月2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桥梁监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ZYT-20250915-031),招标人为宿州泽众城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己落实。项自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宿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项目桥梁监测设备安装工程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引河大桥、准河路上跨立交桥、外环南路上跨立交桥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共安装515套智能监测设备。其中34台静力水准仪、108个应变计、28个加速度计、34个温度计、17个裂缝计、24个拉线位移计、245个综合接入网关采集卡通道、7台综合接入网关、3台桥梁前端监测数据综合处理机、6台交通抓拍摄像机、3台NVR硬盘录像机、3台工业交换机、3台路由器。以及2年施工售后质保服务。采购估算金额100.528万元(含税)。

1.22进度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全部安装完成并正常运行。

1.2.3质保期: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5质量要求:合格。

1.2.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质量标准以及各项规范要求。

1.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00528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2投标人须提供或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注: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2020)94号》方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方

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

2.1.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及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有效的证书及2025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真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近两年(自2023年10月1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o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17日14时00分至2025年9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招标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b.银行转账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C.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4.3招标文件按项目收取,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