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国道连云港东段一期工程试验检测及质量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11国道连云港东段一期工程试验检测及质量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85.5万元,并设置分项控制价,桥涵工程试验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9万元、路面工程试验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万元、路基工程试验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5万元、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试验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万元、绿化工程试验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5万元、交工阶段的试验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万元、竣工阶段的试验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万元、质量行为管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采购人设定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311国道连云港东段一期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的抽检工作、交工和竣工阶段的检测以及质量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8个月,具体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涵盖路基路面(道路)或公路或材料)或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涵盖道路工程专业),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2025年2月-2025年7月)其中1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为保证质量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以及接受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和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为本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或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和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0-11 09:00 (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