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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上湾煤矿沉陷区生态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17 浏览次数:1

神东煤炭上湾煤矿沉陷区生态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上湾煤矿沉陷区生态基地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8696,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东煤炭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根据《上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对上湾煤矿开采影响及未治理区进行生态治理,项目施工主要内容包括乔灌木栽植、撒播草籽、土地复垦等。


招标范围:神东煤炭上湾煤矿沉陷区生态基地建设工程实施内容包括:


绿化部分:种植杂交杨23450株、补植樟子松48850株、补植油松73275株、补植中国沙棘 26112穴(2年生苗)、补植紫穗槐34816穴 (2年生苗)、种植枸杞树2317株,种植蛋白桑38770穴、撒播草籽1638公顷等;


土地复垦部分:土地翻耕30742平米、土壤施基肥24657 千克等;


建安部分:安装PE给水管主管道1600米、安装镀锌钢管(立管)1638米等。


具体工程量以图纸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9月30日(总工期1064个日历天),其中常绿乔木、落叶乔灌木、撒播水飞蓟草籽、撒播中药草籽2026年4月30日(含)前完成施工,地被植物、建安及其它部分于2026年5月31日(含)前完成施工,抚育期以施工图纸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施工期,如出现利益相关者阻挡、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停工指令或补办必要的施工手续造成工程暂停或工期延误,采购人给予施工期顺延,但不予费用赔偿。


质量要求:1.绿化部分:


(1)生态工程苗木验收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撒播草籽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2.土建、安装部分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上湾煤矿沉陷区。


安全文明标准: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具体以签订的安全协议为准;文明施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2月1日下发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建办质函(2019)90号)及《神东煤炭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的合同业绩共计2份,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经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另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生态建设相关专业(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中任意一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则需另外提供生态建设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如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用户证明材料还须能够体现项目经理名称。另须提供与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工程款支付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含税、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


         注:同类型标的物是指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水土保持或植树造林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或土地复垦)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指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结束)。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人企业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的扫描件)。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上述证书的电子证书或扫描件均可。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按下述要求提供:


     (1)用户证明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若合同未体现)、绿化施工工期、绿化抚育期(抚育期或养护期或管护期)及项目完成情况评价,否则按无效认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17 10: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22 16:00: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