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5年西信二期及贝森暖通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2025年西信二期及贝森暖通施工总承包项目,预估规模为813.8049万元(含税)。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西信二期基础能力配套空调系统施工、冷却塔一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贝森原室外冷却塔系统上建设一台超低噪音闭式冷却塔设备安装施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工期:自收到进场通知之日起200日内完成。★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中标人数量为1名。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46.61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主体资格: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有效业绩: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类似项目(暖通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类)的业绩,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800万元。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明确的有效期内的同等等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人员资质:(1)企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特种作业人员:项目团队中须配置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和高处作业持证人员各至少3人。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2.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2.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20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21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2.2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2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9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9月24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