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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和田海螺分公司石灰岩矿开采工程外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09-22 浏览次数:1

和田海螺分公司石灰岩矿开采工程外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疆墨玉县大干渠1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工程外包项目。

二、招标人:和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三、招标内容: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开采矿种


石灰石开采暂估量


服务期限


和田分公司


新疆墨玉县大干渠1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工程外包项目


水泥用石灰岩


150万吨/年,其中生产用石灰石120万吨/年,排废30万吨/年。


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注:1.发包方有权根据生产组织需要调整石灰石开采量;


2.本次招标为单价承包方式。结算量以墨玉海螺进厂过磅的石灰石吨位为准。


本次招标主要工程内容为新疆墨玉县大干渠1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以及其他辅助工程。


1.1 采掘作业


表土剥离、矿山开拓采准、钻孔、爆破、爆落大块矿石解小(粒度要求≤1m)、铲装,矿石转场(矿石临时倒运至指定卸料点)。


1.2 废石转排作业内容


1.2.1 作业对象


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石(含采矿剥离层废石、矿体夹层废石、开采过程中不符合品质要求的矿石,以下统称 “废石”),不包含可回收利用的伴生资源。


1.2.2 作业边界


起点:矿山采场作业面(含爆破后废石堆存点、铲装作业区);终点:招标人指定的废石排弃场;运输路线:需严格遵循招标人划定的场内运输路线,禁止擅自更改路线或在非指定区域临时堆存废石。


1.2.3 核心作业内容


废石铲装: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铲装设备,将采场废石精准铲装至运输车辆,避免铲装过程中混入合格矿石;


废石运输:采用运输车辆,将废石从采场运输至排弃场,运输过程中需防止废石遗洒、扬尘扩散;


废石排弃:按招标人要求在排弃场指定区域卸放废石,同步做好排弃场边坡防护(如设置截排水沟、边坡压实处理),禁止超范围、超高度堆存;


作业清理:对采场废石临时堆存点、运输路线散落废石进行清理,确保作业区域无废石堆积,不影响后续开采作业。


1.3 辅助设施建设与维护


1.3.1 道路工程


原有运矿道路维护、承包期内新运矿道路及联络道路的修建与维护,道路及采场洒水降尘。


1.3.2 安全与环保


各平台截、排水沟和挡土墙的修建与维护,终了边坡预留(需进行预裂爆破),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开采区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


1.3.3 按照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标志。


1.3.4 矿山设施维护


矿山主体工程、提示或说明标牌、安全标志、照明设施,以及安全环保、智能化信息化附属设施的维护。


1.4 管理与服务


1.4.1 生产管理


矿山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1.4.2 质量管理


配合发包方开展生产探矿(钻机穿孔),以及生产质量搭配管理。


1.4.3 手续协调


负责开采施工相关手续办理,火工材料的申请、购买、运输、保管、爆破安全监测,协调政府部门等工作。


1.5 专项配合


配合发包方实施绿色矿山、智能化矿山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如二级安标)创建等。


1.6 其他要求


无组织排放达标,现场清洁化生产等。


四、合同周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五、相关要求: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相关要求,新规程下发,按照新规程执行。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凡具备矿山开采施工能力,信誉良好,认同海螺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矿山开采”“矿山工程施工” 等相关内容,以及《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级不低于二级。


2.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施工类别),近 3 年内无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记录(需提供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事故证明)


3.爆破作业人员需持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职安全员至少2名,持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资格证)。


4.投标人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自有/租赁开采设备清单(含设备型号、数量、额定产能,需匹配发包人生产能力要求)及设备权属证明(如购买发票、租赁合同)。


5.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 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7.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标书费及保证金收取标准


(请登录)


八、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10月2日10:00前)前报名。


九、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 2025年10月2日10:00 前(逾期不予受理)进行报名。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