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纳雍电厂、贵州泰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催化剂升级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GZJY-2025-49-HD-02
02 纳雍电厂、贵州泰元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催化剂升
级改造施工
本项目主要是纳雍电厂3 号炉脱硝
一、二层催化剂、贵州泰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 号炉脱硝上下层、4 号炉脱硝上层催化剂改造施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积灰清理,旧催化剂拆除及装运,新催化剂安装;投标人负责提供施工用焊材、焊机及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合同签订后,现场施工人员接甲方通知48 小时内进场,施工工期为25 个自然日完成单台机组催化剂安装。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02 纳雍电厂、贵州泰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催化剂升级改造施工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要求: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承包商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未被贵州金元及系统单位纳入安全环保“黑名单”的供应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 个单机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催化剂更换或锅炉检修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近6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承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22 日至2025 年9 月29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