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妇幼保健院陪护椅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5-09-24
接受委托,就安阳市妇幼保健院陪护椅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市妇幼保健院陪护椅整修项目
1.2采购编号:AYSFYBJYCGB-2025-043ZWK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内容
1.5.1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1.5.2预算金额:单价招标,据实结算
1.5.3服务期:3年
1.5.4质保期:1年
供应商进行产品单价报价,最终结算金额据实结算,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1)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
3.售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须提交的资料:(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负责人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 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委托人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四、磋商时间:2025年10月09日14时30分
五、注意事项
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磋商将被否决。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