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樱花园小区房屋产权置换A片区项目六期充电桩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CZB2025-25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顺义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顺义区樱花园小区房屋产权置换A片区项目六期充电桩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3.054964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顺建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顺义区樱花园小区房屋产权置换A片区项目六期充电桩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顺义区樱花园小区房屋产权置换A片区项目六期充电桩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的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且未完成整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本招标条件
顺义区樱花园小区房屋产权置换A片区项目六期(整体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顺义发改(核)〔202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中铁诺德春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顺义区樱花园小区房屋产权置换A片区项目六期充电桩工程(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顺建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名称:顺义区樱花园小区房屋产权置换A片区项目六期充电桩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203.054964(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顺义区樱花园小区房屋产权置换A片区项目六期现有已设计安装六表位箱至新增六表位箱的新增施工桥架及电缆安装。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未被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标注资质异常且未完成整改。
4.信誉要求
4.1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0月2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黑名单。
4)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及黑名单记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文件。
5.3.1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单位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章);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6.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