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区防涝通道建设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FWY-2025-14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区防涝通道建设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包括新建城区景园路等6处易涝点排水渠3.7千米、DN500排水管1.3千米;新建九公里片区排水暗渠5.5千米、DN400截排水管12.1千米;金龙湖水塘清淤4.7万立方米、古海景区泄洪渠80万立方米;新城南片区DN1000排水管1.9千米、DN600排水管1.5千米;新建排水泵站1座;及防涝配套设施等。本次招标是为本项目采购工程材料一批,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区防涝通道建设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材料采购一标段;(002)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区防涝通道建设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材料采购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区防涝通道建设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材料采购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002)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区防涝通道建设工程(二期)EPC总承包-材料采购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3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11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