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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圣阁展示中心四期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24 浏览次数:5

泉圣阁展示中心四期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圣阁展示中心四期项目 已由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南审投备【2025】14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泉圣阁文化艺术展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22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22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749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天津市泉圣阁文化艺术展示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督军堂 1-6 号院、展示中心、展厅、培训中心(南北楼)、民俗中心(南北楼)等仿古明清风格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报警工程、应急照明工程等改造。涉及改造面积27490平方米。2.2 工程建设地点:津南区小站镇小站练兵园两侧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泉圣阁展示中心四期项目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27423.8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5744.8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79.0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6981.89平方米,最高高度11.65米,最高层数 3层,最大单体跨度10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招标范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为19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20日 至 2026年05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6日11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3日16时00分00秒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