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MW分布式光伏“源网荷储”发电项目和24MWh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MW分布式光伏“源网荷储”发电项目和24MMh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640万元,招标人为焦作市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14MW分布式光伏“源网荷储”发电项目,项目拟利用屋顶面积约10万平方,项目采用全部自用;本项目主要包
括:14W光伏、储能10MW/24Mh、太阳能电池组件、支架系统、逆变器系统、电缆系统、升压系统、二次监控系统等组件一套发电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14MW光伏工程总承包(EPC);(002)第二标段:24MWh储能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14NW光伏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一标段、第
二标段资格要求
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4.人员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三个
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
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④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5.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信誉及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①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②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④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⑥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002第二标段:24MWh储能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4.人员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④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5.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信誉及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①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②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④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⑥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7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0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14时00分
七、其他
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NW分布式光伏“源网荷储”发电项目和24NWh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竞争
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4MW分布式光伏“源网荷储”发电项目和24MWh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编号:HNSS25100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约4760万元
第二标段:约2880万元
5、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14MW光伏工程总承包(EPC)。最高限价:3.4元/Wp(直流侧安装容量)。
第二标段:24MWh储能工程总承包(EPC)。最高限价:1.2元/Wh。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14M分布式光伏“源网荷储”
发电项目,项目拟利用屋顶面积约10万平方,项目采用全部自用;本项目主要包括:14NW
光伏、储能10MW/24NMh、太阳能电池组件、支架系统、逆变器系统、电缆系统、升压系统、二次监控系统
等组件一套发电设施。6.2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14MW光伏工程总承包(EPC)。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管理、配合并网、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保期服务等;
a.可研报告及勘察设计: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施工图、竣工图等;b.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
件、逆变器、支架、并网柜、电缆、接地网、接地极、屋面防水材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主、辅材的采购、运输、卸车、到货、保管、二次倒运等;c.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等;d.调试并网:包括密切配合发包人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
试、试运行等;e.质保期(一年)内的配合服务、培训。
第二标段:24MWh储能工程总承包(EPC)。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储能整体方案符合现场建设实际条件,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管理、配合并网、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保期服务等。6.3工期:
第一标段工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第二标段工期: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6.4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14NW光伏工程总承包(EPC)。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标段:24MWh储能工程总承包(EPC)。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4.人员要求:
①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④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5.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
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信誉及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①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②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④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
明材料)。
⑥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符合本谈判公告相关规定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3.3供应商领取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04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