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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民俗文化街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28 浏览次数:5




邓州市民俗文化街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民俗文化街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文号为:邓发改审批(2022)21号,项目统一代码:2111-411381-04-01-512577,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民俗文化街区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编号:E41


2.3建设地点:邓州市城区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仲景路与三贤路交叉口东南角及花园街区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修缮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本项目的设计包括:(1)方案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景观方案设计(2)施工图设计:①已有建筑施工图:重点传统建筑修缮、沿街建筑立面整治改造(含古民居、近现代建筑)施工图;②新建建(构)筑施工图:南侧入口建筑1处、牌坊1个,戏台1个,黄廷故居1个、公共厕所(2个)以上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设备专业施工图;③景观专业施工图:240米左右花园街内广场、街头游园、停车场、路面铺装、水景、绿植配置、标识系统、景观小品等的施工图设计;④重点传统建筑设备施工图:重点传统建筑修缮古民居、沿街一般古民居、新建黄廷故居的水电暖等设备专业施工图设计;⑤市政专业施工图:道路施工图(道路平面图、横、纵断面图、详图)、给雨污水施工图(给水工程图、雨水工程图、污水工程图)、热力施工图、燃气施工图、室外消防管网图、电力施工图(供电系统图、动力及照明系统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亮化工程施工图(建筑檐口、围墙檐口等整修建筑的亮化工程);2、本项目的施工包括:(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交(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全面负责。3、本项目的概算及相关服务:建筑物可靠性鉴定、市政物探、本项目概预算、配合本项目竣工验收等。)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满足施工需求,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行业及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①需同时满足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②由具有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总包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并提供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出具无在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4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投标人202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则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出具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含当日);


3.7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9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12本次招标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


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03日23时59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