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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州区光伏+工厂化循环水绿色生态养殖项目附属工程招标

发布日期:25-10-29 浏览次数:6

连云港海州区光伏+工厂化循环水绿色生态养殖项目附属工程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州区新坝镇小荡村园区口北组;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海州区光伏+工厂化循环水绿色生态养殖项目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最高投标限价:1848668.69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海州区光伏+工厂化循环水绿色生态养殖项目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4月-2025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