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产投兴平绿色混凝土生产基地4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YHJ-ZB-06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产投兴平绿色混凝土生产基地4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7万元,招标人为咸阳能源矿产综合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交流侧装机总容量约400.0kW,拟采用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视频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屋顶铺设面积约48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阳产投兴平绿色混凝土生产基地4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阳产投兴平绿色混凝土生产基地40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设计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有电力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4)本项目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4.承诺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7.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