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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MES实施与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0-31 浏览次数:4

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MES实施与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92310001240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MES实施与开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计划通过ERP、PLM、MES、WMS等系统建设,实现销售、设计、采购、生产、质量、仓储、售后、财务全业务智能化全覆盖,通过数字驱动加快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工艺升级、管理升级,实现智能制造的建设目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MES实施与开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MES实施与开发项目: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软件开发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7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内容、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将不予认可:②类似业绩的认定: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及金额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7日17时30分

(1)营业执照(副本):

(2)制造商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书(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MES实施与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计划通过ERP、PLM、MES、WMS等系统建设,实现销售、设计、采购、生产、质量、仓储、售后、财务全业务智能化全覆盖,通过数字驱动加快技术升级、产业升级、工艺升级、管理升级,实现智能制造的建设目标;

2.2招标范围:连云港远洋流体装卸设备有限公司MES实施与开发项目,以MES系统、WMS系统、BI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为核心,在突出基础功能的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业务运行效率,加强生产管理、设备管理和计划管理,实现产品全流程追溯,具体详见技术服务需求;

2.3服务期:180日历天,合同签定后180日历天内完成软件开发、实施、培训和上线运行;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

2.5最高投标限价:26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软件开发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3.7投标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内容、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将不予认可:②类似业绩的认定: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及金额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2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制造商针对代理商的有效授权书(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