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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社区医院(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工程[重新招标第1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03 浏览次数:8

高新区社区医院(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工程[重新招标第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Y1110002040216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社区医院(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5.688713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香海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模:总建筑面积4008平方米,设置全科门诊、急诊、疫苗接种门诊、口腔科中医馆、妇儿保健、慢病筛防、手术室、内镜室、病房及临床辅助科室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高新区社区医院(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新区社区医院(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专业工程:

3.1具有独立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投标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行业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放射防护工程施工或净化施工。 注: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贗列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4)投标人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本次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进行认定。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木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劣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3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3日12时00分到2025年11月11日23时59分获取方式: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1日: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申请人可登录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采购活动。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人:王先生

  话:18311196869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