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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医疗用房改扩建工程(改造部分——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06 浏览次数:2

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医疗用房改扩建工程(改造部分——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CG202556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医疗用房改扩建工程(改造部分——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0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机


8(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40,000.00


-


1-2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滤过机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64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供应商选择不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可选择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招标公告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供应商选择不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可选择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1)经审计的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如为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血液透析机、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扫描件,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以下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证书(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扫描件):①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