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外运处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进度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外运处置施工(流标重招)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2 月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3 月31 日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数
量
招标范围
技
术
规
格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外运处置施工(流标重招)
1 批
负责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约5万立方米的外运处置,包括外运期间的弃土场土方管理、土方挖、装、外运及合法处置。厂外土方消纳地点由投标人负责落实并合法处置,上海市渣土运输许可证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配合业主实施第三方土方测量。承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成功办理土方外运处置手续并取得《上海化学工业区土方运输登记表》,若未按时取得,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详
见技
术
规
范
书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12月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3 月
31 日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上海化学工业区的发电基地内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全厂基坑基槽增加余土外运处置施工(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近5 年内完成至少2 个土方量不小于3 万吨的建设工程土方外运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土方外运单据、土方合法处置证明文件)、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1 月07 日至2025 年11 月13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