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已经以济行审工字〔2025〕351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以下项目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综合处理单元(含速沉池、AAOA0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回用水泵房等)、配套用房(含鼓风机房、变配电室、加药间等)、脱水机房、综合楼、除臭滤池等以及铺设厂区进水管,管道长度约200米,管道路径为自奥体中路污水主管起,向东沿项目北侧用地红线接入拟建水质净化厂;电气自控等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建设厂区道路、绿化、围墙、挡墙、管线、海绵城市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586万元。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分为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名称: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内容: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资格审查项:(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相关证书;(4)类似业绩合同;(5)近3年度(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6)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7)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规模
济南市张马河水质净化厂工程总承包(EPC)。
4、资金来源
自筹。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师证(给排水专业);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4日(近5年)承担过①单项合同额9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合同服务范围应包含给水或排水工程的管网设施、水处理厂站、泵站中任意一项,下同)总承包(EPC)业绩(EPC业绩中包含合同额8900万元及以上施工和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设计工作);或②单项合同额8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和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全过程咨询业绩中包含达到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内容)业绩【注:1.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如联合体投标,业绩主体应与联合体分工一致】;
5.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2年度至2024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5.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4日止)无不良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6、其他要求或说明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4日前,下载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