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内燃机车及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1.采购内容 包件:01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保证金(元)
到货地点
1
内燃机车
25T,车高1.7m,宽1.5m,轨距900mm
台
2
壹万元整
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结算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保证金(元)
到货地点
1
普通载人车厢
核载20人,宽度≤1.5m
节
3
壹万元整
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
2
高性能载人车厢
核载12人,宽度≤1.5m
节
1
3
材料平板
宽度1.6m,承重25T长度7m
个
12
4
喷混罐
容积8m3柴油动力
台
6
包件:02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结算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2.合格投标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相关生产许可资质。
(3)生产能力要求:需具备内燃机车研发、生产或改造能力,提供技术人员资质及设备清单。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如分支机构参与,需提供其总公司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其他相关国家认证要求。
(6)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同类设备供货业绩证明,如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至少需提供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设备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6日8: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