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2014-203#地块坡道外围护及顶棚工程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李渔路东、解放路南、茅稚河西侧。
2.1.2建设规模:GJ2014-203#地块1#、2#、3#、5#、7#、8#、9#、10#、11#、12#、15#非机动车坡道外围护玻璃顶棚、13#楼北入口玻璃顶棚、汽车库坡道外围护玻璃顶棚、疏散楼梯玻璃顶棚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1574679.78元(含暂列金70000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GJ2014-203#地块1#、2#、3#、5#、7#、8#、9#、10#、11#、12#、15#非机动车坡道外围护玻璃顶棚、13#楼北入口玻璃顶棚、汽车库坡道外围护玻璃顶棚、疏散楼梯玻璃顶棚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文件要求,文件名单中出现的被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4 日14:00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