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锐达联合厂房(含1#和2#)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2025]XJJZN-110-3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锐达联合厂房(含1#和2#)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锐达防护装备销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含但不限于:本系统适应于锐达联合厂房整体数字化平台、数字化工厂的建设;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文件所说明的网络、弱电、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他详见第五部分项目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锐达联合厂房(含1#和2#)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锐达联合厂房(含1#和2#)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良好承诺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④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供应商并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施工、调试、维修、质保等相关配套服务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5、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注: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11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