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灵山景区亮化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DRWX2025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无锡灵山景区亮化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5.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无锡灵山景区亮化提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无锡灵山景区亮化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无锡灵山景区亮化提升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交重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以上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8月-2025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8月-2025年10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作为被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的不需提供);
(2)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到2025年11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纸质文件,现场获取。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确认无误后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份。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无锡市。
其他相关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评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