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一路、南二路(佛平路至海二路)道路工程——桂城东一电排站清污机和挡土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一路、南二路(佛平路至海二路)道路工程——桂城东一电排站清污机和挡土墙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1,618.8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南一路、南二路(佛平路至海二路)道路工程——桂城东一电排站清污机和挡土墙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811,618.8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11,618.84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5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汛期、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②)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4或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并往前顺推)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清单或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承诺函》或参照附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一路、南二路(佛平路至海二路)道路工程——桂城东一电排站清污机和挡土墙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执行。本项目标的划分行业为:建筑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填写说明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工程类、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填写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一路、南二路(佛平路至海二路)道路工程——桂城东一电排站清污机和挡土墙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文件规定,其他省份有相关文件的,按其规定。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且须同时提供①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