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JLBFOJ-G2002)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BFOJ-G2002
三、项目概况: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地区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最高限价:24309287.54元,包含但不限于监控中心(站)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视频监控前端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通信传输网络建设(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程项目)
2.4计划工期:(1)签订合同后42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具备移交使用条件。(2)各单项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须根据各单项工程的施工条件,同使用单位协商确定后,在单项合同中具体约定。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验收等EPC工程总承包,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设计:包括详细勘察及补充测量,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优化、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和竣工验收配合设计等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设计成果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实施。
2.5.2采购:本项目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等。
2.5.3施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施工内容,达到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5.4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备案、工程交付、配合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5其他内容:
2.5.5.1监控站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新(改)建17个监控站,增加管控、资源服务、综合显控等系统及辅助设备,完善土建装修、综合供电、线缆铺设、空调制冷、防雷接地等配套设施。
2.5.5.2超近程视频监控前端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建设28套超近程视频监控前端以及监控杆、网电、防雷等附属配套设施。
2.5.5.3通信传输网络:基础网信扩容,完善相应配套设施等。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要求,通过甲方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规定。
2.7其他:招标人提供技术规格书。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核验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企业信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将被拒绝。
3.9建设单位从名录中抽取供应商入围竞标,同属一家总公司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2家,如有多家同属一家总公司的供应商参与竞标,入围顺序以建设单位在军队采购网抽取顺序正序为准,若第1、2名供应商中有未响应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的,则排名靠后的供应商递补。
3.10本项目特定资格:
3.10.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③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专业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和通信铁塔)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0.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并在本单位注册的通信与广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3.10.4保密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①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及以上或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如以上资质升级已审批通过,但证书制作中,投标人须出具相关说明,同时提供①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审批通过文件或批复函复印件或②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住建部门官网的系统截图,显示企业资质状态已更新为新的资质等级。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一项施工或总承包业绩,合同或结算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业绩。
3.1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3.11.1本项目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1.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必须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1.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1.4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11.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参加投标;
3.11.6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投标招标文件申领、标书费交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投标文件签署及递交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责任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1.7除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特别明确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的资料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规定签字、盖章;
3.11.8联合体各方作为一个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应为XX公司、XX公司;
3.11.9联合体各方必须为《关于发布承担均势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供应商名录的通知》(2020年)中的单位且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工作日)(二)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保密资质;(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
(5)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提供);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开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开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8)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六、投标受理时间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8日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00
七、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09:00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