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富硒产业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来凤县富硒产业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配电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BXL-CG-2025-ES009
2.项目名称:来凤县富硒产业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配电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2.6192万元
5.最高限价:262.6192万元
6.采购需求:来凤县富硒产业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配电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6.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7.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3.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报名或扫描发至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