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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学院附属医院5G院前院内一体化网络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20 浏览次数:2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5G院前院内一体化网络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5G院前院内一体化网络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44,300.00元

采购包1(5G院前院内一体化网络信息化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3,044,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044,3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0,44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5G院前院内一体化网络信息化建设/1(项)/否/详见招标文件/3,044,3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40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次采购产品(平板电脑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附件,应至少提供附件中可体现所投产品页面的复印件),认证证书中的产品标准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对应品目的依据的标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1-19 至 2025-11-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