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2025 年焦化厂循环水系统节能降碳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KLLGG252008)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焦化厂循环水系统节能降碳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 年焦化厂循环水系统节能降碳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KLLGG252008) 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柳钢焦化厂循环水系统区域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将焦化厂循环水系统 (一、二、五系统及脱硫系统) 生产使用的工艺泵、低温泵、制冷泵共 32 台在维持原有压力不变的前提下更换为高效节能水泵加智能调节阀的自动控水量系统,同时对循环水系统自动化改造,实现循环水系统整体节能效果达 25% 以上,控制系统独立,水量自动控制的目标。
2.3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2025 年焦化厂循环水系统节能降碳改造 EPC 总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土建、配套设备设施、材料、安装工程及施工措施 (不限于此) 的设计、详勘、供货、施工、安装、验收和消缺、最终交付,也包括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和技术交底,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承包方提供的设计、供货以及安装和调试等服务应符合技术协议的有关要求,最终向发包方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②具备冶金行业 (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 (或以上) 资质或冶金行业 (金属冶炼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 (或以上) 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 (或以上)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或以上) 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 [2020] 94 号) 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至少提供 3 个冶金或化工行业高效节能项目改造案例 (需满足节电率不低于 18% 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以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且能体现节电率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 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 (或以上) 注册建筑师或二级 (或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有高级 (或以上) 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 (或以上) 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
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2008) 91 号) 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 3 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 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本项目主要设备厂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柳州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加盖公章资料:
(1) 主体资格证明 (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须提供);
(4) 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
4.2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将以下加盖公章资料:
(1) 主体资格证明 (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购买时须提供);
(4) 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
(5) 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邮箱。
4.3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4.4 证明文件:
(1) 主体资格证明 (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 “2025 年焦化厂循环水系统节能降碳改造工程 - 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 (以签收时间为准) 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