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中心城区收运设备更新项目环卫作业车辆及垃圾压缩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请登录)3.项目名称:荆门市中心城区收运设备更新项目-环卫作业车辆及垃圾压缩设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627.5 万元
6.最高限价:2627.5 万元
7.采购需求:荆门市中心城区收运设备更新项目-环卫作业车辆及垃圾压缩设备(一期)采购环卫作业车辆44辆,垃圾压缩设备3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包号
品类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包1
新能源环卫车辆
1815
4.5T新能源压缩挂桶收集车4辆、12T新能源压缩挂桶收集车2辆、18T新能源压缩挂桶收集车1辆、4.5T新能源厨余垃圾收集车2辆、18T高压冲洗车(新能源)2辆、18T洗扫车6辆、18T喷雾车1辆、1T无人驾驶纯电动扫地车1辆、3T无人驾驶纯电动扫地车1辆
包2
燃油环卫车辆及垃圾压缩设备
812.5
12方垃圾中转设备(压缩箱)3套、25T洒水车5辆、18T洒水车2辆、3T车厢式可卸式垃圾车6辆、18T勾臂式垃圾转运车1辆、18T垃圾转运车(厢式)2辆、4.5T压缩挂桶收集车4辆、除雪车(皮卡)4辆
合同履行期限:
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所需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直至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所需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直至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环卫设施、设备销售或环卫车辆、汽车销售。
包2:(1)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环卫设备销售或汽车销售;(2)所提供车辆必须是工信部或发改委公告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且可上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 年09月10日 00时 00 分至 2025年 09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