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普洱市公司卷烟营销市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529057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烟草普洱市公司2025年卷烟营销市场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筹资金27.6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普洱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烟草普洱市公司2025年度卷烟市场监测及品牌评价咨询服务及2025年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提升咨询服务。其中:
(1)2025年度卷烟市场监测及品牌评价咨询服务:对全市50个以内的重点品牌(规格),分全市、县(区)调查分析监测品规的市场状态(含市场状态指数)、价格指数、顺价指数、社会库存(含存销比)、社会销量、订单满足率、零售客户盈利水平等市场状态数据,并计算还原出全市、各县(区)对应指标数据,科学合理地对卷烟市场进行评判。形成重点品牌(规格)的状态评价和成长性评价。根据市场监测研究分析模型,开展QC或创新果题研究;
(2)2025年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提升咨询服务:客观评价卷烟零售客户对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司)卷烟供货、卷烟价格、客户服务、物流配送、市场管理等相关服务的满意度,及时发现卷烟营销网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提升措施并加以落实,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2025年度卷烟市场监测及品牌评价咨询服务;
(002)二标段2025年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提升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2025年度卷烟市场监测及品牌评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授权并由总公司承诺承担民事责任(每个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投标人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自成立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约内税收和缴约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3.6.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2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6.3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gp.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3.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二标段2025年卷烟零售客户满意度提升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如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公司授权并由总公司承诺承担民事责任
(每个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投标人为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自成立至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单位,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3.6.1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2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6.3投标人提供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3.7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3.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一: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获取方式二:投标申请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 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