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妇幼保健院营养科医用食品——膳食纤维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2025-09-11
受淮安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营养科医用食品——膳食纤维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营养科医用食品——膳食纤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网上报名,邮箱发送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SDG-竞磋-202509002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妇幼保健院营养科医用食品——膳食纤维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8万元
(五)最高限价:单量控制价:0.8元/克,一年使用量:350000克。
(六)采购需求:营养科医用食品——膳食纤维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八)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当备案信息采集表。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邮箱发送报名资料。
3.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报名费截图发送至邮箱,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15时30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4日15时30分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药字号和健字号批文产品。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