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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25-09-13 浏览次数:3

天津城建大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D-2025-A-279

项自名称:天津城建大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64.45万元

最高限价:264.4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2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否2727应用软件(分散)智能体质测试平台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2包否7.457.45应用软件(分散)学业测评与学情分析系统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3包否125125应用软件(分散)项目库与预算协同信息平台1套、全场景报销系统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

产品投标。

第4包否8080应用软件(分散)数据展示分析开发平台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5包否2525应用软件(分散)大型仪器共享系统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到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少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全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第2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分《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挥〔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3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

策不重复享受。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4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包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包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5包:(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8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2、3、5包:(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4包:(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釜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证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0日到2025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现场获取: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2)邮件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招标文件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报名时间以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报名处理。投标人电汇后需将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汇款凭证)发至邮箱,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并致电获取招标文件(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